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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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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有佳人公孙氏, 一舞剑器动四方。

    今有白云城主叶孤城,一剑西来震天下。

    自叶孤城与江如画决斗已半月有余,逝者已逝, 收敛入棺材后,曾经的剑豪便成了飘零入泥土的枯叶, 没几日的功夫,就被大浪淘沙淘走了。

    他成了一个陪衬, 出现在各大说书人或者江湖豪杰的嘴边, 但唯一的用途就是以自己的阴险狡诈实力低微来衬托叶孤城的仙人之姿与剑术高超。

    当年剑神西门吹雪横空出世也没有引起如此之大的波澜,归其原因,是因为叶孤城的起点太高, 对战过程也太有戏剧性, 木道人的评语则变成了最后的锦上添花。

    一战, 他便跻身江湖一流剑客之列,甚至有人隐隐将他与西门吹雪并驾齐驱以做比较, 想来武林巅峰迟早也要加上叶孤□□字。

    说到底,他可是木道人亲口承认剑术在自己之上的存在。

    从一本没甚名气的剑客一跃而成顶尖高手,是个人便会激动地跳起来,紧接着就沉浸在无穷无尽的觥筹交错之中, 与江湖中的前辈们“认识认识”。

    但叶孤城却偏不, 他很干脆把院门一关,大门不出, 二门不迈, 专心做一个死宅男。

    某种意义上, 他比西门吹雪还要过分,西门吹雪虽然说是晚上概不见客,就算天皇老子来了都不见,但白天还是会见见人的好吗?有客来访,端没有扫地出门的道理。

    叶孤城简直绝了,因为除了陆小凤,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住在京城哪里,想要找他连个门都没有,玩什么玩。

    陆小凤身为白云城主钦点的朋友,成功替他抵挡来自四面八方的试探,那些人想要认识白云城主不成,又找不到他人,就干脆找四条眉毛陆小凤,他出现的频率可比叶孤城高多了,再不行还能玩个守株待兔,到他常去的妓院蹲点,或者在老相好薛冰那里做客,不管怎么样,总能逮到人。

    陆小凤:“……”

    真是委屈极了!

    嘴很严实的陆小凤被热情的江湖人追得东躲西藏,最后只能趁月黑风高之时际跳墙进入白云城主的小院,没办法,这里大门不开,白天想进来只能走偏门,晚上想进来只有翻墙。

    他落地的姿势并不美妙,任谁在翻墙后看见墙另一边有一个冷若冰霜的小孩子站着都会不淡定,陆小凤反应灵敏,脚在墙上一蹬,总算是避开了小孩,但落点却出了点问题,趴在地上,实在有些狼狈。

    他这一狼狈,脸板结成冰的小孩儿却终于破功,露出属于这年纪孩子的笑脸。

    小女孩儿笑道:“大晚上的,没想到还能遇见一只小狗。”

    正是号称自己练剑二十七载的三秋。

    陆小凤苦笑道:“明明是个人,在你口中怎么就变成狗了。”

    三秋神气活现道:“你没听过一句话吗?”

    陆小凤道:“什么。”

    三秋笑得露出八颗牙,道:“狗急跳墙。”

    陆小凤跳了墙,可不就是小狗吗?

    陆小凤只能苦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和一个小姑娘计较,就算是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也不可以,所以他道:“你怎么站在这。”

    三秋道:“你猜。”

    陆小凤道:“我猜是叶孤城让你在这里等我。”

    三秋眼中惊讶之情一闪而过道:“没想到你还挺聪明的。”

    陆小凤道:“就算是再笨的人,听几次相同的理由也会变聪明的。”

    他已经明白了,这就是套路!他的好朋友白云城主也真不愧是海外的仙人,好像真能未卜先知,算他的行动,一算一个准。

    陆小凤对他已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

    然而,他却想不到,对面刚才还说他聪明的小姑娘却脸色一变,嘲弄道:“那你还真没有变聪明。”

    前后表情差异之大,像是掌握了变脸绝技。

    陆小凤还能不明白,他是又被小姑娘给耍了!

    他只能问道:“那难不成是你主动在这等我的?”

    三秋道:“呸,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你长什么样。”

    白云城的小姑娘,就算学泼妇骂街都端着一张脸,逼格高级了。

    这都是和他们城主学的。

    他们城主不骂人,不说脏话,但无论干什么都端着一张脸,即使是有三急时也是如此,庄严肃穆,好像在看绝世剑谱。

    陆小凤自诩风流帅气,但在叶孤城的疯狂迷妹前却算不得什么,他抬头,方才看见三秋手持九节鞭,哪能想不到她正在练武?

    据说白云城主早上练剑,晚上练剑,只要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练剑,想模仿勤奋的偶像,倒也情有可原。

    陆小凤听三秋的话,目瞪口呆,他实在是想不到,市井泼妇之语竟然会出自眼前的小姑娘之口,而且她即使是骂人看上去都高不可攀。

    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端庄的叶城主:我啊。

    =v=

    陆小凤无奈道:“你这话可不能让叶孤城听见,他定然是不会喜欢的。”

    三秋道:“你觉得我会让城主听见吗?”她比陆小凤矮,但那眼神何止是在蔑视陆小凤,就好像他是地里的一条臭虫,碾都碾不死的那种。

    她道:“这句话我还是专门学来对付你的。”

    陆小凤:“……”

    哦。

    他忽然道:“你是为什么讨厌我。”

    三秋张开嘴,不说话了。

    陆小凤道:“我想了很久,都觉得自己没犯错误,就算是杀人之前还要有个原因,讨厌人不也是一样吗?”

    三秋想想也是,人就算死都要做个明白鬼,这也算是临终关怀,所以他道:“因为你是城主的朋友。”

    陆小凤:???

    他竟不知道什么时候交朋友也成罪过了。

    他抬头试图从三秋脸上找到开玩笑的痕迹,却发现她认真极了。

    三秋道:“我讨厌你,白云城除了叶城主之外的所有人都讨厌你,因为你是城主的第一个朋友。”她道,“就算城主的第一个朋友不是你陆小凤,是陆小花,陆小草,我们也一样地讨厌。”

    特殊的不是陆小凤,而是“叶孤城第一个朋友”这名头。

    陆小凤面色古怪,仿佛听见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他见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人,听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但从没听过交朋友就要被讨厌的道理。

    叶孤城的话从他脑中一闪而过。

    “他们太喜欢我了。”

    这回,陆小凤真是苦笑都苦笑不出来了。

    陆小凤:不是很懂你们白云城的规矩。

    他道:“好吧。”

    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三秋道:“虽然我说城主让我来这等你是骗你的,但他确实有话让我带给你。”

    陆小凤道:“这回总不是假的吧?”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他这一个大男人竟然说不过一个小姑娘。

    三秋道:“我说是假的你又能怎么办。”非常的趾高气昂。

    陆小凤苦笑:“我不能怎么办。”

    哪怕这位小姑奶奶是在骗他,他大抵也分辨不出来。

    谁叫白云城的人说假话太像是真话。

    三秋翻白眼道:“说假话说真话你都不能分辨,还说什么天下难得的机灵人。”

    陆小凤道:“我确实不是什么机灵人。”在更加机灵的三秋面前,他可不敢说大话。

    谁知道小姑娘这时又反驳他道:“不,你就是。”

    这一刻陆小凤福至心灵,他道:“又是你们城主说的?”

    三秋道:“没错。”

    叶孤城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指着一条猫说是狗,白云城的人就算是把眼睛刺瞎了也会说那是狗。

    三秋道:“我们城主说,如果你来找他,就告诉你,这里找不到他。”

    陆小凤问道:“这里找不到他,要去哪找他。”

    三秋道:“江南。”

    原来,早就在江湖人一窝蜂想要结交叶孤城之际,他就悄咪咪地下了江南,也难怪他们把京城翻了个底朝天都见不到白云城主的影子。

    土地坚实,路旁布满芳草鲜花。

    宽敞的马车在路上缓缓行驶,一人高的车轮压过土地上的小石子。

    这年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两条腿,因为轻功的存在,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轻功高妙的人以双腿奔走,速度并不比千里马慢。

    但你能让白云城主用两条腿赶路吗?当然不能,尘土脏了他的衣角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内,叶孤城并不能理解,为什么和仙沾一点边的人物都喜欢穿白衣,好看是好看,但真的很容易脏好吗?走两步路沾上泥土就完了,越是白的衣服黑斑点就越明显。

    想要维持仙人的逼格,也要看环境允不允许。

    一开始,白云城主的轻功并不能支撑他走到哪里都纤尘不染,所以他大大提升了换衣服的频率,一天换五次衣服都不嫌少,正常人都要被逼出洁癖。

    他有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换衣服,那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必须是逼格最高的人!

    为了让衣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保持整洁,叶孤城苦练轻功,常常趁夜间看不清人脸时在白云城的各色房屋上飞驰,享受极限速度的快感。

    白云城众:我们城主超级刻苦!

    他的天分本就很好,又加上意志坚定每日勤练不辍,时间久了,终于练得一身好轻功。

    脚踩在地上,都扬不起尘土,人世间的污浊根本无法触碰叶孤城的衣角。

    至此,白云城主终于能穿着白衣出现在各大场所。

    百姓a:我觉得我们城主是飘着走的。

    百姓b:不,他就是飘着走的。

    百姓:天上的仙人怎么能脚踏实地呢?

    百姓d:城主超级帅!

    此刻,一袭白衣的叶孤城正端正地坐在车厢最里层,哪怕四下无人,他的脊背都挺得笔直,能用标尺来量。

    他真是时时刻刻都严格要求自己呢!

    忽然,郎月的声音从另一间飘来,他所坐的马车可不是普通马车,里面有好几个独立空间。

    放在现代,那妥妥是洋气的房车啊。

    朗月道:“城主,该用午膳了。”

    她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人到了叶孤城所在的隔间前都听不到声音。

    这才是叶孤城时时刻刻都保持最严谨姿势的原因,因为在这个架空的武侠世界,你根本不知道人什么时候会突然冒出来。

    叶孤城沉声道:“拿进来。”

    朗月道:“是。”

    语毕便规矩地推门进入,手上稳稳地端着一个小台子。

    叶孤城并不喜欢太多人伺候,虽然他有财力可以摆个一百零八道菜,让侍女鱼贯而入,但他却重来没有这么做。

    小台子上的碟子很漂亮,菜品也很精致,但味道都很淡。

    重油的菜对人的身体不好,顶尖剑客对自己身体的保养应该是多方面的,从很小时候起,叶孤城入口的饭菜便以清淡为主,和七老八十需要养生续命的老年人差不多。

    养生菜有养生的做法,君不见少林寺的厨子能把素菜烧出肉的味道?以白云城的财力,别说是肉了,哪怕是天上的月亮,只要城主说想要,白云城的迷死迷妹都能捞下来。

    实在是很疯狂呢!

    白云城主的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高等级的,甚至他手上的筷子都是镶金带玉的,重得可怕,但逼格杠杠的。

    朗月才放下台子就退了出去,她甚至没有抬头,眼角的余光一扫,只能看见叶孤城的手。

    朗月:城主的手好好看!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美的一双手!

    叶孤城眉毛不动,却已感觉到有炽热的视线黏着在自己的手上,随着婢女退出房间,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这才是他不愿意有婢女近身的原因,叶孤城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敏感到有人站在身后都尿不出来的地步,朗月有如实质的,痴汉的目光,想让他不在意都很难。

    不,不仅仅是朗月,白云城的子民在面对他们城主时,都会露出特别痴汉,特别可怕的目光,叶孤城经常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盘菜,还是最顶尖的珍馐。

    还好他不是特别龟毛的人,否则天天接受可怕视线的洗礼,也不知道能活多久。

    转动的轮子忽然停了,叶孤城一顿,放下手中的筷子,他在等人来向他汇报。

    也就是两三秒钟的功夫,他身前的门被再一次敲响。

    这回来的是岚风。

    岚风道:“城主,有人倒在路中间。”

    按照江湖人的规矩,路见不平就算不拔刀相助,帮助一二也是必要的,这个时代的人大多很热情,见到陌生人遇难也会施以援手。

    叶孤城沉吟道:“是什么样的人。”

    岚风道:“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如果有什么符号可以形容叶孤城的心情,那一定是一连串的省略号。

    之前说了,这个朝代的人总喜欢互相帮助,叶城主也表示,在不伤及自身的情况下,他确实愿意略微施与援手,但其中难免有意外。

    现在,就是那意外。

    他果断道:“绕过去。”

    江湖上最危险的有三种人,老人,小孩子,以及美人。

    前两者自不用多说,年纪一大把还能从仇家的刀剑下逃出来,定然有几分本领,至于孩子,江湖上没有孩子,谁知道那究竟是真的小孩儿,还是假的小孩儿?

    假的小孩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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